1952年1月13日,毛主席为转发饶漱石关于华东各地“三反”斗争情况的报告,起草给各中共中央局并转分局和省市区党委等的批语,批语中说:
“对于一切犯法的资本家,无例外地均应抓住其小辫子,分别轻重大小,予以不同的惩治或批判。一部分罪大恶极者,没收其资产。这是人民政府在全国胜利后第一次大规模惩治资产阶级的犯法行为,这是完全必要的。”
1952年1月26日,毛主席为中共中央起草关于首先在大中城市开展“五反”斗争的指示,指示指出:
“各城市的党组织对于阶级和群众的力量必须作精密的部署,必须注意利用矛盾、实行分化、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策略,在斗争中迅速形成‘五反’的统一战线。只要形成了这个统一战线,那些罪大恶极的反动资本家就会陷于孤立,国家就能很有理由地和顺利地给他们以各种必要的惩处,例如逮捕、徒刑、枪决、没收、罚款等等。”
1952年1月31日,毛主席关于处理小贪污分子和检查、处理违法资本家,致电高岗并告各中共中央局、大军区和志愿军的负责人,指出要“争取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大中小资本家站到我们方面,或者保守中立,使百分之几的反动资本家完全陷于孤立”,他说:
2024-11-06 10:43:30
2024-11-06 10:35:57
2024-11-05 09:49:44
2024-11-05 09:45:15
2024-11-01 09:40:43
2024-11-01 09:44:02
2024-10-31 10:17:45
2024-10-30 11:30:00
2024-10-30 11:11:33
2024-10-29 10:10:42
2024-10-28 09:26:55
2024-10-28 09:2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