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有一个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国家采取的经济政策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所规定的: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合作而为国家资本主义,以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并为最终通往社会主义创造条件。
公私兼顾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认识上的不足,难免出现偏差,为此,毛主席花费了不少精力耐心去做解释和纠正工作,以便真正让公私兼顾落到实处。
1950年4月12日,毛主席阅全国统战会议工商组讨论会的一份发言记录稿,发现里面有不少不当说法,于是写了多处批语,在记录稿“今天斗争对象,主要是资产阶级”处,批写道:
“今天的斗争对象主要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及其走狗国民党反动派残余,而不是民族资产阶级。对于民族资产阶级是有斗争的,但必须团结它,是采用既团结又斗争的政策,以达团结它共同发展国民经济之目的。”
在记录稿谈到“大资本家要停工,我们就让他停工。我们有钱,就接收过来”处,毛主席批写:“这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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