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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贿状元”到精准行贿,受贿行贿一起查

惩处行贿人仍面临多个难点

《意见》强调,要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行贿人黑名单”,最早发起于浙江宁波北仑区。《宁波日报》报道称,2002年初,北仑区检察院将1998年以来查处的90多名行贿人的相关资料收集、整理成册,选择情节恶劣的17人列入“行贿人黑名单”,推出了建筑行业行贿人资料库,以此向有关单位提供以行贿记录查询为主要内容的“诚信咨询服务”。按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的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包括: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刑的;虽未被判刑,但行贿数额巨大,超过5万的;检察机关已掌握其行贿事实,但本人未主动交代或拒不承认的等。按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的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人如果连续5年没有行贿记录,名字就会从“黑名单”上消失,结果不具强制性。

此外,湖南、陕西等省份也有类似“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这一制度在相关实践中面临较大阻力。毛昭晖称,宁波北仑那次改革由检察院来推动,但是纪委、组织、法院等重要部门没有参与,效果不理想。以往,很多行贿者为逃避“行贿人黑名单”的惩罚,往往采取“换马甲”“偷梁换柱”等方式加以逃避。比如,有的老板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换成妻子或子女等特定关系人,自己躲在幕后,有的甚至将公司注销,重新注册新的公司。

刘宏博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换马甲”有两层含义:如果真正的行贿人“退居幕后”,内部层级多,查处起来非常困难,面上的人可能自己都不知道真正的操纵者是谁。其次,目前多个案例显示,腐败领域已经渗透到金融领域,行贿人通过金融工具进行操纵变现,这种变相行贿手段具有非常强的隐蔽性,这对于目前普遍缺乏专业经验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来说,查处起来非常困难。

毛昭晖称,这次中央六部门联合发文,说明在试图找到一个更有效的解决方案。会有利于统筹反腐败力量和技术手段,尤其是数字化技术在反腐败中被应用后,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找出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间的关联性,有效打击行贿者的“换马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