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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毛主席为何要为曹操翻案?真正用意不简单

到了1958年和1959年,毛泽东尝试通过“三面红旗”探索中国社会主义的“独特性”和“高速度”时,评曹操的话更多。此时他评曹操,除增加了赞扬曹操“懂用人之道”、“招贤纳士”、搞“五湖四海”“不搞宗派”,注意发展生产,为统一祖国作出了贡献等内容外,有两个突出之点:一是提高了对曹操的评价,认为曹操不仅不是坏人,是代表正义的,而且是“非常之人”、“超世之杰”。

二是集中批判了封建正统观念,他不仅反复地讲:说曹操是奸臣是封建正统观念制造的冤案,而且强调:我们党不能继承朱熹的正统观念,而应当继承“司马迁的传统。”我们要给曹操翻案,是因为我们党是讲真理的党,对一千年、两千年的错案,也要翻。曹操被骂了一千多年,我们党也要为曹操恢复名誉。

十分明显,毛泽东谈到的要反对“正统观念”是他当时评曹操时所要表达的重要核心观点。他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表达这一核心观点的。当时,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最根本的任务,是搞社会主义建设,而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又不能模仿苏联,要走自己独特的路。我们党在50年代特别是50年代中后期所制定的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实际上都是围绕此点进行的。对这一历史过程,毛泽东在《十年总结》中作过概述,并且号召全党下定决心,用第二个十年时间找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固有的规律。”

(责编: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