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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的人民管理国家战略:农民做副总理

1960年3月22日,毛主席为转发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起草中央给上海局、各协作区委员会、各省市区党委等的批语。批语写道:

“鞍钢是全国第一个最大的企业,职工十多万,过去他们认为这个企业是现代化的了,用不着再有所谓技术革命,更反对大搞群众运动,反对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方针,反对政治挂帅,只信任少数人冷冷清清地去干,许多人主张一长制,反对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他们认为‘马钢宪法’,(苏联一个大钢厂的一套权威性的办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现在的这个报告,不是马钢宪法那一套,而是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鞍钢宪法在远东,在中国出现了。”

鞍钢宪法成了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原则,这一管理制度在1961年制定的“工业七十条”中得以正式确认。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三结合,这就是鞍钢宪法的核心“两参一改三结合”,工人成了企业的管理者,而不是“打工人”,也不是“被雇佣者”,工人取得了管理企业的根本权利。

于是有了“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

1968年8月25日,《红旗》杂志发表毛主席拟写题目并进行重要修改的文章《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文章中指出:

“实现无产阶级教育革命,必须有工人阶级领导,必须有工人群众参加,配合解放军战士,同学校的学生、教员、工人中决心把无产阶级教育革命进行到底的积极分子实行革命的三结合。”

他改写的主要内容还包括:

“建立三结合的革命委员会,使工厂企业的领导权真正掌握在无产阶级手里。在工矿企业中的运动是如此,在文化教育事业中,在党、政机关中的运动,也大体是如此。”

于是有了工农兵管理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