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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拍脑袋想出什么高招让贪官惶惶不可终日?

朱元璋铁腕治吏的过程正是“绑缚赴京”制度问世和发展的过程。自洪武十三年治胡党,十五年空印案发,十八年惩治郭桓案,到十九年扩大为对积年为民害的官吏进行大规模严打,杀戮近十万人,彻底整肃官场“玩恶泼皮”。

不过整治归整治,基层万般行政事务不能靠群众自立,也不能让皇帝亲力亲为,明代“三班六房”的胥吏和衙役承担了大量基层千头万绪的行政事务。

比如,以消除“天下积年民害”运动为中心的洪武十九年整治,正是以《大诰》续编为最高指示开展的,仅松江府就革除小牢子、野牢子等900余名,削减幅度高达四分之三,借此整顿的全国吏员至少有一半。本该由吏员承担的行政事务不会因为吏员的缩减而减少,况且,仅仅靠惩罚性制度创新来解决官场吏治的弊端,效果十分有限。

清人沈家本对此曾道:“不究其习之所由成而徒用其威,必终于威竭而不振也。”时人海瑞也曾感叹,凭一己之力“日与群小较量是非”倍感“窝蜂难犯”,这实际上侧面回答了朱元璋自己的疑问:“朕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暮犯?”明代没有杀灭胥吏的威风,到了清代愈演愈烈,自清代中期以后,即便规定了员额制,但胥吏“乃或贴写或挂名,大邑每至二三千人,次者六七百人,至少亦不下三四百人”。

如果按照当时1700个县来算,胥吏数目之大难以想象,故又有“州县与胥吏共天下”之说,以致出现“任尔官清似水,怎敌吏胥如油”的现象。

无怪乎到了明清更替之际,顾炎武感叹“今夺百官之权而一切归之吏胥,是所谓百官者虚名,而柄国者吏胥而已”。

官弱吏强,本质上还是与官员以及官场习气有关。朱元璋的绑缚进京策实际上并未抓住吏治之根本,仍不能解决“官冗于上,吏肆于下”的官场弊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