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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一曼亲生儿子离奇自杀,遗书中发现其中隐情

1960年3月,陈掖贤与张友莲已经离了婚,孩子都送到了亲戚那里。袁宝珊与陈掖贤当年同时被派到楼梓庄公社劳动锻炼。这段时间又苦又累还没有吃的,因为是邻居,所以袁宝珊对这位不善于照顾自己的老哥哥尤为关心,两人也因此结下了比常人深厚的友谊。

劳动锻炼回来之后,组织上鉴于陈掖贤在劳动锻炼期间能吃苦耐劳的表现,又把他的工资涨到了77元每个月,但是陈掖贤在每个月给女儿寄去二十多块钱之后,近六十块钱傍身的他竟是不够用,依旧是每到月底就没钱吃饭了。

有一次月底,学校领导看陈掖贤几天都没有去上班十分着急,便特意赶去他家里看他,这才发现陈掖贤躺在床上饿得奄奄一息,只能赶紧把他送到医院。

后来组织上鉴于陈掖贤的特殊情况,又找到袁宝珊商量,组织上把工资先交给袁宝珊,由她代为分配陈的支出,由学校监督,此事原本也得到了三方的一致协商通过。

刚开始的时候,袁宝珊把陈的工资每月分为六份,第一份先给他的孩子。第二份则是还清他每月的借款并备足一个月的粮票。剩下的四份,每周给一份作为他的零花钱。

刚开始还行,可没多久陈掖贤便管不住消费的冲动,屡次就提前支配零花钱而和袁宝珊争吵。

袁不给,他就又有了新点子,先找私人借贷,到了下次月初再按照约定还回去。如此一来二去,恶性循环,根本治标不治本,组织上为此十分苦恼,代为管钱的计划只能破产。

袁宝珊有一次忍不住问陈掖贤:“陈掖贤同志,咱不说过去的事,你能和我说说你上个月花的钱都哪里去了么?”

陈掖贤则不以为然地首次吐露了自己花费项目。某次路过金鱼胡同和平宾馆,发现那里酒香萦绕,一看有议价的西凤酒,一两才2.7元,遂买了二两回家。

光二两酒便买了5.40元,快一个成年人二十多天的口粮花费,这怎么得了!

要知道,那个年代“议价”商品都是资本家才消费得起的东西,不是一般的贵。陈掖贤难道真的不考虑自己的消费能力问题的吗?这个问题在当时所有人心中都百思不得其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