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调查得知:王倬,又名王连升,时年36岁,系辽宁辽阳人,曾参加南下工作团,1952年9月到外贸部出口局工作,家住北海后街。此时,专案组的同志们已经完全确定,王倬和“赵全一”是同一个人,是伪造总理批示,诈骗银行20万元巨款的罪犯。
不过,对于如何抓捕王倬,专案组内部出现了两种方案:一是立即抓捕,二是先监控后抓捕。后来,经过研究讨论,专案组决定采取第二种方案——对王倬先监控后抓捕。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原来,专案组当时还不清楚,王倬究竟是单独作案,还是团伙作案。如果是团伙作案的话,那么直接抓捕王倬,难免会打草惊蛇,使王倬的同伙有机会逃之夭夭。
就这样,专案组的同志们开始蹲点监视王倬。一天早上,专案组的同志们发现王倬在家里焚烧东西,后来又端着烧完的东西倒进了胡同口的垃圾站。专案组的同志们顿觉不妙,他们立即从垃圾站中收集王倬焚烧的灰烬和残渣,然后送去做技术鉴定。
经过技术鉴定确认,王倬焚烧倒掉的大量灰烬,是人民币燃烧后留下的。在连续几天的蹲点监视过程中,专案组的同志们也确定王倬并无犯罪同伙,于是大家一致决定连夜对王倬实施抓捕。
抓捕王倬的过程十分顺利,他是从被窝里被拖出来的,当时他没有争辩一句,甚至连吭都没吭一声。接着,专案组的同志们在王倬家开始分头搜查,很快就搜出了一堆碎布、绳子和已经被拆散的自行车。
那些碎布拼接起来,正是王倬作案时穿的那件灰色呢子大衣,自行车和绳子也是他作案时使用的工具。紧接着,王倬用来装20万元巨款的两个麻袋也被搜了出来,可就是那20万元巨款没有下落。
这可急坏了专案组的同志们。怎么办?只能继续搜找。直到天亮之时,专案组的同志们才从一堆蜂窝煤里,找到了被摆得整整齐齐的一捆捆人民币。人赃俱获,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王倬很快招认了自己的罪行。
原来,王倬平时特别贪财,总是梦想着不劳而获,他在外贸部见过周总理的批示,同时也知道大家对总理批示总是无条件地执行。于是,王倬就萌生了伪造总理批示进行诈骗的想法。
为了以假乱真,王倬用钢笔把周总理的题词临摹下来,天天晚上都用毛笔在废报纸上练习。王倬感觉到差不多了,就又开始伪造公章,没有工具他就借用单位的钢板和蜡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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