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案组的同志们注意到,在“赵全一”手写的收据上,有一个符号——“¥”。现在,大家都知道“¥”是人民币的符号,可是在当时那个年代,这个符号并没有多少人使用。因为,这个符号是1955年3月1日开始在金融系统使用的,后来才慢慢广泛使用起来。
根据这条线索,专案组的同志们判断,“赵全一”肯定熟悉金融系统工作,或许他本身就是金融系统或与金融系统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除了这个线索之外,专案组的同志们还敏锐地发现,“赵全一”手写的那张收据,纸张是由前门外恒昌文具厂印制的,上面画着15行蓝色横格。经过调查走访,同志们逐渐掌握了恒昌文具厂的产品供给单位名单。
不过,恒昌文具厂的产品供给单位有点多,专案组的同志们只能继续调查走访。就在侦破工作紧张进行之时,一位电车女售票员反映:“前几天,她在电车上发现一个可疑的人。这人年龄、相貌都和通缉令上的犯罪分子特征十分相似,这人下车之后,走进了外贸部……”
外贸部,与金融行业息息有关,而且恒昌文具厂的产品供给单位名单中就有外贸部,再加上女售票员的反映,看来好几条线索都指向了外贸部。
很快,专案组的同志们就在外贸部的秘书科,查到了大量样式为15行蓝色横格的记录本,这是外贸部过去使用的公文纸之一。与此同时,同志们还发现,“赵全一”用的大信封,曾是国务院给外贸部发文用的。
这样一来,案情有了重大进展,专案组也随即进驻外贸部开展调查。在外贸部调查期间,专案组的同志们通过走访又陆续掌握了很多线索,将这些线索汇集到一起之后,案情逐渐明朗了起来。
外贸部一位工作人员向专案组反映:“案发那天下午,出口局的王倬请假没有来上班,说是要带母亲去积水潭医院看病……”对此,专案组的同志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积水潭医院并没有王倬母亲的就诊记录。
另一位工作人员反映:“张贴的通缉令上,提到犯罪分子的眼睛小,有一次我随口和王倬开玩笑,说‘老王,你眼睛可不算大呀’,谁知道王倬竟然急了,还冲我发脾气,这是从来没有过的……”
还有人反映,王倬曾经以帮街道食堂刻印饭票为由,借用过单位的钢板和蜡纸。这条线索很重要,因为“赵全一”伪造的那张介绍信上的印章,就是用蜡纸刻制,然后用红色印油印上去的。
就这样,外贸部出口局工作人员——王倬,进入了专案组的视线。很快,技术部门经过字迹对比,发现王倬的字迹与“赵全一”所写收据的字迹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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