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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的禁烟之策为什么难进行?问题出在哪儿

二、无法断绝的鸦片走私

可是禁烟真的就如虎门那一次销禁那么简单吗?对于英国方面来说,鸦片已成为一项不可或缺的财政收入来源,据有关统计,从19世纪开始,在英印政府的财政收入中,,鸦片贸易收入的比重越来越高,1800年只占3%,1830年以后就已超过10%,而其中相当大一部分都不是通过正规渠道流入中国,而是通过走私的方式。

18世纪至19世纪初的鸦片走私是如何进行的?当时有两条路:一是靠英国散商在当地行商的庇护下夹带鸦片进入广州黄埔,再流入内地。另一条是沿海商人先在澳门购得鸦片,然后在外海分批卖给各家船户或直接销往内地。这一度使澳门成为“西方向中国输入鸦片最主要的仓储地和转运站”。

第二种走私体系曾经因为一次偶然的案件遭遇到挑战,道光元年(1821),有个叫叶恒澍的澳门屯户在广东贩卖烟土被抓,本来只是件普通的走私案件,清政府却借此大做文章,不仅断绝了澳门与广州黄埔间的交通往来,而且还加大了对鸦片走私的打击力度。走私生意的难度陡然上升,逼得国内的行商们不得不放弃对走私鸦片的外商船只的承保。

可鸦片走私并不因为官府的查禁而萧条,相反蓬勃发展的鸦片需求,刺激着许多地方缙绅、富豪,甚至连官府差役们都贪婪地分享起这块蛋糕,他们会使用更加灵活快捷、易于躲避官府巡查的武装商船“快蟹”从伶仃洋的趸船接货并运往内地分销。这样一来,虽然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运输成本,但因为有地方势力的保护,鸦片贸易反倒更隐蔽地在地下迅速发展起来,即使官府前来查禁,他们也能提前得知消息进行转移,很快一张结构更加严密、分工更加明确的新型走私网络在整个广东沿海遍布开来。

鸦片俨然已成为英国从中国获得最大利益的“商品”,对于丰厚的利润,放弃显然是不可能的,只有更多的倾销才能维持东印度公司的繁荣。

有人认为,英国人并不将鸦片视作毒品,毕竟鸦片类药物在当时的英国也并不鲜见,所以鸦片贸易也应当被视作正常。虽然事实如此,但并不意味着鸦片的存在就是合理的。18世纪末19世纪初时,许多英国民众可以在药剂师那里轻松获取到鸦片这种专卖药,他们在虚幻的快感中麻痹自己的精神。被大资本家残酷压榨的工人们,用鸦片缓解着身心的疲惫,贫民窟中无家可归者用它畅想着美好的未来,甚至连贫弱的母亲都会用含鸦片的“婴儿保静剂”来减轻育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