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毛主席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一篇按语中说:使全部妇女劳动力,在同工同酬的原则下,一律参加到劳动战线上去,这个要求,应当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予以实现。
在毛主席的倡导下,广大妇女同胞积极参加工农业生产,成为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力量。她们有了自己独立的经济地位,有的分到了土地,有的进入了工厂,从而大大提升了自己的社会地位,而不再居于从属的状态,广大革命女青年,更是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封建传统糟粕决裂了——“中华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成为那个时代的显著标志之一。
1956年10月,毛主席在和南斯拉夫妇女代表团谈话时曾指出:将来女同志的比例(参政)至少要和男同志一样,各占百分之五十。如果超过了,也没有坏处。
正是在毛主席的亲自关怀下,中国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政治活动,极大增强了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妇女干部在数量和质量上逐年提高。从上到下,妇女干部群星灿烂,实现了县县有女县长、乡乡有女乡长的喜人景象,她们在广阔的社会舞台上大展风采,这在旧中国是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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