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这种“非战争军事行动”转化为“战争军事行动”,只需要启动转化机制即可;将这种应对“天灾”的实力转化为应对“台独” 人祸的能力,对“台独”分裂主义势力将是灭顶之灾。
“台独”分子在重大灾害面前的倒行逆施天怒人愤,更加重了大陆民间对“台独”分子的厌恶和想要收拾、惩罚他们的舆论,这为惩治“台独”分子奠定了坚实的民意基础。
别总拿台湾民意说事,中国大陆14亿人民的钢铁意志才是最大的主流民意。
另外,我们在行动上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惩罚力度。我建议:
第一,可考虑修改《反分裂国家法》,将对台工作的最新思想和研究成果吸纳进去。
该法从制定到现在已经15年了,形势和具体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要与时俱进,将一些条款进一步细化或修改。
比如,该法提出在三种情况下中国大陆可用“非和平手段”处理台湾问题的底线,但比较模糊、笼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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