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解放军同社会上所有的机关、团体及一切组织机构一样,从诞生之日起就设置了各种职务。建军初期,解放军曾经为职务问题专门颁发过文件,用行政手段对职务进行规范。这说明职务的设置在军队的建设中是一项重要的制度。
1933年6月11日,红一方面军发布《关于军职分别的训令》,称:“中革军委为要各级指挥员了解各兵团人员的统计,以便估计战斗力的强弱,及时予以调补适合各兵团人员的需要起见,特规定关于军职分别如下。兹特转令,以后各种统计表应即依照此种规定,分别统计,按期具报为要。”
《训令》将军职(军队职务)区分为指挥人员、政治人员、战斗员、供给人员、卫生人员、工作人员等六大类,每类中列举了多种具体职务名称。
以后,随着战争规模和部队组织机构的发展,解放军不断增设一些新的职务,同时也有少数职务不再任命。在这些弃用的职务中,有三种职务具有一定的历史意义或研究价值,特予以简介。
党代表制度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孙中山吸收了苏联红军的建军经验,在黄埔军校开始设置的,廖仲恺被孙中山委任为驻黄埔军校的首任国民党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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