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有邯郸地委书记、肥乡县委宣传部等领导同志出面证明了该事件的真实性,中国 UFO研究会常务理事林起同志和上海UFO研究会章云华同志又在上海调查,写出了证明材料。
这确实是一次震惊中外的神秘失踪案,本着为科学为历史负责的精神,我们这次把这些材料汇编在一起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完全用真名字真地点,作为一部历史性记录留给后世。
事件三:“第三类接触”
与都溪林场事件相比,凤凰山林场事件侧重关注的是,与UFO的“第三类接触”。
北京UFO研究会理事长孙式立教授说,所谓“第三类接触”,是指与 UFO较近距离接触,对人的生理或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灼烧伤,出现不正常的反应等。谈及凤凰山林场事件,不得不提及事件“当事人”、凤凰山林场职工孟照国。
1994年5月末,在黑龙江五常县境内凤凰山林场,据当地山民反映,在凤凰山南坡停留着一个不明物体,有人还看见这一不明物体在附近飞行。
1994年6月6日,孟照国第一次接触到不明物体,当天他和一名亲属爬上山坡想对不明物体“探察个究竟”时,一系列奇怪的现象发生了。
在距不明物体100多米左右时,孟照国看见它是巨大的、白色的、具有蝌蚪状的物体,长约150米。当他们准备靠近时,“巨型蝌蚪”发出了刺耳的尖叫声。
此时,孟照国觉得身上出现了不适反应,腰带上有金属扣的地方和经常拿镰刀的手臂手腕开始发麻,不明物体的尖叫声使得二人无法接近。
孟照国回忆说,那时他清楚地看见那个“人”,拿出一个像火柴盒的东西放在手心,并从其中射出一道强光打到他的眉心,他感到全身一震,接下来就什么都不太清楚了。
但周围的人依然坚持认为,当时他们什么也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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