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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皇帝后宫妻妾能拿多少“工资”?

清官之所以稀缺,不是因为广大干部缺乏忧患意识、公仆意识和节俭意识,也不是因为他们缺乏政治学习(康熙、雍正和乾隆都喜欢亲自撰写“圣训”,让全国官员背诵和学习,让全国的学官向秀才们宣讲),而是因为制度上出了大问题,逼着官员不得不贪。

最明显的制度问题是坐地分赃:知县收了火耗,得分给上司,总督贪了巨款,得花给皇帝。刚才说过李侍尧贪污,我想再补充一句,乾隆给母亲过大寿,要造金发塔,缺1200两黄金,又不想从国库里出钱,最后是让两广总督李侍尧埋的单。

按当时金银比价,一两黄金等于20两白银,1200两黄金就是24000两银子,李侍尧一年的合法收入还不到两万两,你让他埋单,他肯定得贪。

封疆大吏的其他支出

跟康熙南巡相比,乾隆让李侍尧埋的单还是个小数目,当年康熙多次南巡,多次住进曹雪芹家,还有太后皇后宫女太监以及大内侍卫和文武百官一大票人,吃喝拉撒都在曹家,扩建和装修房子不算,光招待费就得几十万两甚至上百万两,这钱谁出?曹家出。

曹雪芹的曾祖曹玺做的是江宁织造,每年基本工资只有130两,另有工作津贴108两,养廉银为零,而且当时国库空虚,实际上工作津贴一文不发,基本工资还要减半,曹玺一年能领到的合法收入只有65两,甭说招待皇帝,连一家人糊口都不够,所以贪污势在必行。

事实上康熙对曹家的贪污持默认态度,曹雪芹的祖父曹寅做巡盐御史时,曾经在奏折里明确指出,“巡盐所得余银,每年约五十五万、六万两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