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在向台湾出售武器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面对美国售台武器的严峻形势,我国政府多次声明,反对《与台湾关系法》,强烈要求美国停止向台湾出售武器。
邓小平在接待外宾时也反复阐明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他对来访的西哈努克亲王明确表示,已就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这个问题“作好了降低外交关系的准备,在这一问题上我们没有回旋余地,实在不行,关系就倒退吧!那有什么了不起,我看中华民族还是存在的”。在接见哈默时再次表示,在这一问题上,“没有妥协的余地。”
1982年7月13日,邓小平接见美国驻华大使恒安石,恒安石向邓小平转交了里根总统的信件和美国政府准备的公报草案,里根总统在信中表示,美国不谋求长期向台售武的政策,不会无期限向台出售武器。
公报草案除上述内容之外,还同意在数量上和性能上不超过建交后几年的水平,并确认停止售台武器的最终目标,愿意与中国协商,最终解决这一棘手问题。随后,中方放弃了要求美方设置停售的最后期限,同意以逐步减少为条件。这样,经过10个月的艰苦谈判,两国终于在8月15日达成协议。
《八•一七公报》的发表,为解决中美建交时遗留下来的售台武器问题跨出重要的一步,取得了阶段性进展。这是邓小平外交战略思想的又一胜利。
在围绕《与台湾关系法》和售台武器问题上的这场较量中,邓小平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和鲜明果断的立场,既坚持原则,捍卫主权,又注意斗争的策略和方式,在中美关系史上谱写了重要的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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