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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世凯临终遗嘱:我死了 为日本去一大敌

1915年1月18日,日本驻华公使日置益将这一密约面呈袁世凯,并再三告诫要绝对保密。但袁世凯十分明白,中国的自救之道,便是将这“二十一条”公之于众,让世界干预此事。于是,顾维钧化装进入英、美使馆,翌日,“二十一条”即成为西方媒体的头条新闻。日本的阴谋被揭发,从而陷入相当被动的境地。

此外,袁世凯对条约本身进行了据理力争,他声色俱厉地告诉日使:“可让步者自然可以谈判,但不可让步者,诸如第五号诸条,根本就没有谈判的可能性。”然随着日本的跋扈日甚,袁世凯的策略转为消极拖延,以待友邦支援,并派有贺长雄赴日本游说政坛人物。以陆徵祥为首的中国外交团仰承袁世凯的指示,拖延不决至于四个月之久,这时国内外反日呼声日渐高涨,日本遂被迫主动放弃第五号中的七条。然而,日本旋即发出“最后通谍”,声称日本海军已整装待发,若不签约,后果自负。袁世凯遂于5月25日,与日本人签订了这个城下之盟《中日新约》。虽然他的条款已不足二十一个,但后人仍习惯性地称之为“二十一条”。

饶是如此,由于是“空手套白狼”,日本仍视之为重大外交胜利。不仅日本举国狂欢,便是在北京的日侨也饮酒舞蹈,高呼“大日本帝国万岁”,令人侧目。而袁世凯则在国务会议上作声泪俱下。他说:

“…… 我国虽弱,苟侵及我主权、束缚我内政,如第五号所列者,我必誓死力拒。尽日本最后通谍将第五号撤回不议,凡侵及主权及自居优越地位各条,亦经力争修改,并正式声明,将来胶州湾交还中国,其在南满内地虽有居住权,但须服从我警察、法令及课税,与中国人一律。以上各节,比初案挽回已多,于我之主权、内政及列国成约虽尚能保全,然旅大、南满、安奉之展期,南满方面之利权损失已巨。

我国国力未充,目前尚难以兵戎相见。……为权衡利害,而至不得已接受日本通谍之要求,是何等痛心!何等耻辱!无敌国外患国恒亡,经此大难以后,大家务必认此次接受日本要求为奇耻大辱,本卧薪尝胆之精神,做奋发有为之事业。举凡军事、政治、外交、财政,力求刷新,予定计划、定年限、下决心,群策群力,期达目的。则朱使(指英使朱尔典)所谓埋头十年,与日本抬头相见,或可尚有希望。若事过境迁,因循忘耻,则不特今日之屈服、奇耻无报复之时,恐十年以后,中国之危险更甚于今日,亡国之痛,即在目前。我负国民托付之重,决不为亡国之民。但国之兴,诸君与有责;国之亡,诸君亦与有责也。”他还专门向全国百官职司发出一道密谕,要求大家日以“亡国灭种”四字悬诸心目,激发天良,屏除私见,各尽职守,云云。此外,他还令丁佛言撰写了《中日交涉失败史》一书,印五万册,秘密寄存于山东模范监狱内,期冀日后形势逆转后,可以公开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