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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看出来,观音这个人呐,其实也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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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原文较长,系梵文书写,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这里就不复制粘贴了,我给大家简单总结一下吧,观音菩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假公济私,贪污挪用取经保障物资。

当初,如来佛祖为了确保取经工程顺利进行,给了观音菩萨五件宝贝,分别是:锦褴袈裟一领,九环锡杖一根,紧箍三个。

如来对这些宝贝是这样安排的:“这袈裟、锡杖,可与那取经人亲用。若肯坚心来此,穿我的袈裟,免堕轮回;持我的锡杖,不遭毒害。”

对那三个紧箍的用处,如来也有明确指示:“假若路上撞见神通广大的妖魔,你须是劝他学好,跟那取经人做个徒弟。他若不伏使唤,可将此箍儿与他戴在头上,自然见肉生根。各依所用的咒语念一念,眼胀头痛,脑门皆裂,管教他入我门来。”

也就是说,为了便于唐僧管理,佛祖给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各准备了一个紧箍,但观音菩萨只给孙悟空用了一个。

另外两个呢?她自己悄悄留下了。

事后上交给佛祖了吗?没有,她自己给用了,一个用在了黑熊精头上,一个用在了红孩儿头上。

也许有人会说:虽然观音没有遵循佛祖的指示,私自将紧箍挪作他用,但终究是用在了降妖伏魔上,也是为了取经大业,何错之有?

不是的各位,大家别忘了,黑熊精事后被观音收为洛珈山的守山大神,洛珈山与普陀山相邻,是观音的领地;红孩儿则被收为麾下的善财童子。也就是说,两人都变成了观音的手下员工,那两个紧箍,自然也就成了观音的私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