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自己的作案手段并不高明,很快就会被警察发现,所以在把钱放回家以后,就选择了潜逃到外地,而警察也第一时间就锁定了雷振宇就是劫匪。
在抢劫案发生的第三天,警察就上了门,这个时候雷振宇的母亲才知道这一笔巨款并不是自己儿子的辛辛苦苦打工赚来的工资,是他抢劫得来的赃款。他的父母最终把钱全部都交给了警察,希望可以为自己的儿子赎罪,可是触犯了法律就必须受到应有的惩罚。
当时雷振宇从四川一路逃到了上海,他在1997年的4月掏了200块钱,给自己做了一个名字写着董维垒的假身份证,从此开始了长达11年的逃犯生活。
我国曾经的户籍网络建设得还并不完全,与互联网也没有联通,所以确实有很多人都在拿着假身份证过日子。在互联网还不算特别发达的时代,雷振宇的日子还算过得去,他甚至还抽时间去考了一个厨师证,正大光明地进入到了大饭店中打工。
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前,他的工资已经涨到了4000多元。在十几年前的2008年,月工资4000元已经不算低了,之后日子慢慢好起来的雷振宇还找了一个对象,都走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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