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1月,毛泽东回韶山考察农民运动发展情况。曾经对家乡的父老乡亲们说过一段话,他说:
“我搞革命是为了无产阶级事业,我所爱、所交的朋友都是穿草鞋的没有钱的穷人。我们的革命还才开始,要彻底消灭封建地主劣绅,打倒军阀,赶走帝国主义,还得三四十年。革命不成功,我毛润之也不回韶山来了。”
这以后他就真的再也没有回过韶山。
直到建国后,1959年,已经66岁的他回到韶山,睹物思人,感慨万千。提笔写下了《七律·到韶山》,诗里有两句话,是他一生经历的真实写照:
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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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经在我的文章下面留言问:
想不通为什么毛泽东要救中国人民?以他的能力,学蒋介石做个军阀,娶几房姨太太,吃喝玩乐,一点儿也不难。鲁迅笔下低劣的国人,他又不是没碰到,也不是没受过这些人的气,但为何他还选择救这些人?
问的很真实。
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不理解他的人,诋毁他的人。
因为他们不能相信这个世界上竟然还会有这样的人,更不愿承认这个世界上就是会有这样的人。
毛泽东的一生,从来就不是为自己而活的一生。
一个原本可以独善其身的人,却非得要抛头颅洒热血,大半辈子都在山沟里钻,和各路穷人打交道,教他们识字,为他们撑腰,告诉他们:不要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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