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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法场真实表现 武警讲述枪毙犯人的感受

死刑犯在最后关头,会有怎样的表现?高官落马沦为阶下囚之后,又有哪些表现?

法警:是警察当中的特殊部队。广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法警,则更为特殊,他们除了要担负日常的保卫工作、押解犯人的工作,还是依法执行死刑的纪律部队。在不断深化司法公开、信息公开的大背景下,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的神秘面纱被缓缓揭开。

押解:手铐在前在后有讲究

执行死刑前,法院会有专人为死刑犯记录下最后想说的话,以留给他们想传达的人。

对死刑犯的捆绑是有讲究的,这种捆绑方法既保证死刑犯无法挣脱,也不至于太紧导致执行死刑前就因紧张而勒死。

广州中院法警支队成立于1996年,隶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警务部。法警支队在工作中,受省总队和广州中院的“双重领导”。

广州中院法警支队队长肖伟告诉记者,2012年仅刑事押解一项,就押送5700个嫌犯。2013年,这一数字降为4800余人次。

肖伟说,法警在押送犯人的过程中,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上到厅局级干部,下到黑帮老大,失足犯罪的少年。对于法警队伍而言,在押送犯人的过程中,其考虑的往往不是这个犯人曾经做过多少错事、在社会上有多大的影响力,他们更多的是考虑这个人的年龄以及身体状况。

在押送犯人的过程中,对于老弱残犯,法警往往是采取将其双手置前戴上手铐,并且在押送过程中,观察其身体状况。执法的人性化,还表现在“戴头套”的取缔上,法警在经过综合考虑之后,会不给被告人戴上头套。

例如,在对广东省中山原市委副书记、市长李启红进行押送的过程中,法警考虑到其身体状态特殊、年龄较大,就没有让其戴上头套。

而对于身强力壮的、暴力犯罪的被告人,法警往往会采取较为严格的措施,这点尤其表现在对于黑帮分子的押送过程中,手铐采取后铐的形式,在押送的过程中也往往会让其戴上头套,防止同一团伙的罪犯进行串供,特殊情况下,甚至会请武警支援。

死刑的执行,一直是鲜为人知的司法程序。广州中院法警支队的众多资深法警告诉记者,近五年来,他们明显感觉到了与以往的不同。

“随着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不断深入贯彻,这些年来,被执行死刑的人数大为减少。而且执行的方式也在变化,从最初的枪决,变成或枪决或注射,再到现在统一为注射死刑。”中院法警支队的一位资深警官这样介绍。

“在刑场上,多数犯人都会被吓瘫。能保持平静的不多。”法警向记者介绍,不管是穷凶极恶的灭门案凶犯,还是心性狡诈、杀人于无声的报复杀人者。他们在人生的最后关头,大都悔不当初,充满了对生的渴望。

在执行死刑时,经常会有犯人大喊“我要检举、我要立功”之类的求饶话语。为此,死刑执行是一项程序复杂而严谨的工作。遇到临死前突然招供或检举的,都由法官、检察官当场核实。如果认定为早已查实,属于存在侥幸心理、反复抗拒执行的,则继续执行。如果当场无法查实的,则依照法定程序,暂缓执行,将犯人带回进一步调查审理。

“执行死刑前,法警通常会请死刑犯抽三根烟,这样做一是平抚犯人的紧张心态,二是有着象征意义,就是民间所谓的‘一路走好’、‘上路烟’”。法警介绍,犯人被送至羁押室的时候,最能表现人之常情的,还是与亲友见面的场景。

法警们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尽量人性化,不会卡着时间,会让他们把想说的话说完。反而是有些死刑犯会主动提出结束会见,然后给家人磕头,头也不回地离开。也有许多犯人因为愧疚,不愿意与家人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