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核实毛泽东家庭财产的问题,吴连登特意去找了汪东兴同志,还专门拜访了当时的中央办公厅副主任张耀祠、中南海财务处处长刘元祥、中央办公厅专职负责毛主席和中共中央特别财务的郑长秋等人。
汪东兴,人称“中南海大管家”,在毛泽东身边担任中央警卫工作30余年,曾任公安部副部长、中央警卫局局长、中央办公厅主任、党中央副主席等职,为粉碎“四人帮”发挥过特殊作用,现离休在家。
有报道称:“1967年3月,国务院提出了关于《毛泽东选集》、《毛泽东文选》、《毛泽东诗词》稿酬的计算标准建议:《毛泽东选集》(1—4卷)平装本、精装本每套稿酬1角;《毛主席文选》稿酬每本2分5厘;《毛泽东诗词》每本稿酬3分……”汪东兴说:“‘文革’期间出版过数以亿册的《毛泽东选集》、《毛泽东语录》、《毛泽东诗词》等,但是毛泽东没有拿过国内一分钱稿费。”
吴连登告诉汪老:“某杂志报道称,江青曾先后5次声称她有权继承毛泽东的遗产,并提出提取5000万元给女儿和亲属,但她的要求被拒绝了。李敏、李讷也申请过,也被婉拒了,其后由中办先后给她们二人拨下近200万元,购买住宅和留作家用。”
“5000万!”汪东兴听后笑了,“30多年前的5000万是什么概念?江青会提出如此惊人的数额?我不相信。我只记得毛主席跟我讲过的,他老人家说:‘江青以为我要死了,要办后事了,向我要15万元,我给了她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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