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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时代一步登天的人物,主席死后恢复原形

李素文,女,河北省乐亭县马头营镇郭庄子村人。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当地当过儿童团长,团支部书记,高级社副社长。1956年到沈阳市南塔第二副食门市部当营业员,先后当选为沈阳市劳动模范,辽宁省学习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省财贸系统“五好”职工标兵。

1968年5月任沈阳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69年4月当选为中共第九届中央委员;1973年8月当选为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1975年1月当选为第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同年6月率中国代表团出席墨西哥妇女年世界会议,并在大会上发言。

李素文任人大副委员长时,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带家属进京;那时,她每月工资62元,是高级干部中的“穷人”,却非常满足;这种经济状况,自然出国访问时连“行头”都买不起,只好到对外友协去借皮箱和衣服,访问回来再把那些东西归还人家。那时她最怕家乡来人,因为囊中羞涩。有一个月,家乡来了四五拨人,结果月底时只好天天大葱抹大酱。

生活艰苦,李素文还能适应,而对当时变幻的政治风云,她便显得无所适从了。1978年7月12日,李素文回到了家乡沈阳,组织上安排她到市糖果厂劳动锻炼,改造思想。那一刻,45岁的李素文从“天上”降到人间。

有时在公共汽车上,就能听到人们窃窃私语地议论她;“哎,那不是李素文吗?她不是副委员长吗?怎么不坐专车,和咱们一起挤汽车?“听说犯错误了,被遣送回沈阳劳动改造。”每逢这时,她强忍着自己无法表白的情绪,车一到站,就迅速下车,消失在人海中……

邢燕子,女,河北宝坻(今属天津)人。1958年中学毕业后回乡参加农业生产,次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8年7月,邢燕子从宝坻县巴庄子农业中学毕业,告别学习生活了两年的中学校园,当时她的父亲是天津市一家工厂的副厂长,但邢燕子没有回到天津市区,也放弃了继续升学、深造的机会,而是回到了宝坻县司家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