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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坠机现场重大蹊跷:为何出现九具尸体?

再往南200米,在未燃烧的草丛中躺着一个完好的轮胎;机头西北60米处是斜卧着的机尾,它的正南和东面20至40米处各有一个发动机,机尾上的五星红旗和机号“256”等标记清晰可见。这些标志明白无误地显示这是我国民航256号飞机。

机头以北50米处散布着九具尸体,尸体中间有一炸坏的方形食品柜,旁边堆放着蒙方收集起来的死者遗物。尸体大都仰面朝天,四肢叉开,头部多被烧焦,面部模糊不清,难以辨认。许大使将尸体由北向南编成1至9号。

并让孙一先等从各个角度拍成照片,以便以后鉴别确认。根据事后查证,5号尸体是林彪,瘦削秃顶,头皮绽裂,头骨外露,眉毛烧光,眼睛成黑洞,鼻尖烧焦,牙齿摔掉,舌头烧黑,胫骨炸裂,肌肉外翻。

8号尸体是叶群,是惟一女尸,烧灼较轻,头发基本完好,左肋部绽裂,肌肉外翻。2号尸体是林立果,个子较高,面部烧成焦麻状,表情痛苦,死前似在烈火中挣扎过。现场遗物中有林立果空军大院0002号出入证。此外,1号尸体是林彪座车司机杨振纲。3号尸体是刘沛丰。4号尸体是特设机械师邵起良,身穿皮夹克,九人中只有他的衣服未被烧光。

6号尸体是机械师张延奎。7号尸体是空勤机械师李平。9号尸体是驾驶员潘景寅。这些尸体和一般飞机失事的尸体不一样,并非个个焦骨残骸,而是驱干都完整,大多数皮肉挫裂,骨骼折断,肢体变形,烧伤严重,系飞机坠毁时摔撞燃烧所造成的。由于燃烧时伴有一氧化碳中毒,尸体皮下呈樱桃红色,加之停放时间过长,个个僵硬肿胀像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