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司法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简称《条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这恰恰反映了“征求意见”的初心。我国法律体系算是成文法系,成文法立法的时候,必须要考虑长久。
而征求意见的阶段,本身就是挑刺、堵漏洞、规避风险的黄金阶段,而不是选择有利的一面进行褒奖。本着这个思想,笔者就来挑挑刺。
这次立法的初衷,可能是引进高端人才,这似乎是个无法反驳的政治正确。但是蛋总有这样几点看法。
第一个问题,有没有必要。
我们虽然到了伟大复兴最后的攻坚阶段,但实际上并不是最困难的阶段,最困难的阶段其实是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人民取得解放的阶段。
那个时候,虽然也有不少海外游子逆行献身报国,但是更多却是人才流失,更没有多少外国人能移民到中国帮助中国实现民族独立(白求恩算是来帮忙的)。
第二个艰难的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很多海外学子克服重重困难,回来报效祖国,但那基本上还算是自己培养出来的人才。
那个时候,帮助中国的外国人才也不少,比如苏联专家,但他们也并没有因此获得永久居留权。
第三个艰难的阶段,是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体制受到强烈冲击,大批公有制经济濒临破产,几千万工人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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