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原有税制已明显与经济形势相脱节。因此,1952年召开的全国财经会议上,决定修正税制。
同年12月31日,政务院财经委员会颁布了《关于税制若干修正及施行日期的通告》和《商品流通税试行办法》,《人民日报》同日发表了《努力推行修正了的税制》的社论,文中说道,要“公私一律平等纳税”。
新税制虽然公布,但商品流通税的各项实施细则并未及时公布,商业部调整牌价的通知未及时下达,商人对各种税率如何调整及纳税手续一时难以适应,致使一些私商纷纷提款购物存货,导致市场发生混乱,一些地方出现了抢购、停业的局面。
这种情况引起了毛泽东的极大关注。1953年1月15日,毛泽东给周恩来、邓小平、陈云、薄一波等人写信,对新税制提出了严厉批评。
薄一波回忆说:周总理收到信后,连夜给毛主席写回信,谈了处理办法。可见他把毛主席这封信的分量是看得很重的……我很注意信中两句话:“此事我看报始知,我看了亦不大懂,”已预感到事情有些严重了。
毛泽东之后又对“公私一律平等纳税”的说法进行了严厉的批评,“这个新税制得到资本家叫好,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尽管之后各部门做了一系列的补救措施,但毛泽东依然认为政务院犯了“分散主义”的错误。
2024-11-21 10:24:15
2024-11-21 10:13:52
2024-11-20 09:45:53
2024-11-20 09:34:44
2024-11-18 13:29:04
2024-11-18 13:36:26
2024-11-15 09:42:12
2024-11-15 09:39:10
2024-11-14 10:29:55
2024-11-14 10:22:36
2024-11-13 09:26:00
2024-11-13 09:3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