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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延安十大美女的结局,最后一个客死异乡

江青1915年生于山东诸城,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上海被捕脱离党组织。抗战爆发后,江青到达延安,后与毛泽东结婚。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她任中央文革小组第一副组长、解放军文革小组顾问。积极策划诬陷打倒一大批党和国家领导人,并与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结成“四人帮”,给党和国家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1976年10月被中央政治局审查。1977年7月,江青被永远开除出党,1981年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1991年5月14日,在北京保外就医的江青在其住地自杀身亡。

1937年秋到延安,江青奔赴延安,将名字从蓝苹改为江青。先在马列学院学习,后到鲁艺任教。这期间,江青与毛泽东渐渐相识并最终恋爱。

毛泽东与江青的恋爱关系很快就引起党内同志的极大议论。当时的中共江省委等等,纷纷联名写信给中央总书记张闻天,陈述史实,力谏劝阻这场婚姻,但毛泽东仍旧与江青结了婚并生下了女儿李讷。

1966年5月后,任中央文革小组第一副组长、代理组长,解放军文革小组顾问。在中共第九次、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文化大革命期间,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为目的,同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结成“四人帮”,勾结林彪反革命集团,煽动打倒一切的极“左”思潮,进行篡夺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阴谋活动,造成10年之久的全国大动乱,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受最严重的损失。1976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对江青进行隔离审查。

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永远开除江青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1981年1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以反革命集团首犯判处江青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98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作出裁定,对其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原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1991年5月14日自杀身亡。

范元甄曾和江青、叶群、孙维世并称“延安四大美女”,其起落的人生,在女儿李南央写的《我有这样一个母亲》一文中有详尽描述。范元甄在学生运动时就深得王明赞誉;在延安马列学院,连毛泽东都知道她的名字,路上遇到,都会说一声:“小范你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