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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主席当了31年秘书,官至正国级,缘何入狱

1939年,经主席提名,调伯达到其办公室工作。陈伯达的职务是“军委主席办公室副秘书长”。而当时毛主席为军委主席,因此伯达实际上就是主席办公室副秘书长。

作为主席的秘书,伯达深受器重。他曾跟随主席访问苏联,负责编辑《选集》,负责起草《关于无产的历史经验》,参与起草中共“八大”报告,起草诸多重要的文件等。

伯达长期担任毛主席的秘书,他还救过主席。1948年春,主席在河北阜平县期间,因为特务告密,国民党飞机轰炸其住地。当时,住在主席附近、提前听见飞机声的伯达一路奔跑呼喊着到达主席的院子,说飞机就在头顶上。主席这才决意离开,绕过一堵墙后,敌机的炸弹已经夷平了院子。

在主席的众多秘书中,伯达的职位升得最高。1966年,伯达当选为委员、常委。1966年,中央“文小组”成立后,主席亲自点将让他担任小组组长。1969年,在九大上伯达当选为常委,排名主席、林帅之后,是正国级领导人。

然而,月满则亏,水满则溢。好景不长,1970年10月18日伯达被拘押,从天上落入地狱。1970年夏,在庐山开会时,主席写了《我的一点意见》对陈伯达进行了批评。

1970年9月6日,九届二中全会闭幕,宣布成立专案组,对伯达进行审查。到了京后,伯达就被拘押了,失去了自由,后来被关押在秦城监狱。

粉碎“四人帮”后,1980年,经特别法庭公审,“判处被告人陈伯达有期徒刑十八年。”“以上判处有期徒刑的被告人的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羁押的日期,以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