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投降后,中国在一些主要城市设立军事法庭,对2357名日本乙、丙级战犯进行审判。审判的结果是149名战犯被处以死刑,145名战犯执行死刑。
南京雨花台刑场,日军战犯鹤丸光吉被枪决的瞬间。
在上海军事法庭被判死刑的侵华日军江阴宪兵队军曹下田次郎和常熟宪兵队队长米村春喜,在游街示众后被押赴刑场。
1947年4月26日,谷寿夫在临刑前写家书。
谷寿夫,毕业于日本陆军大学,曾参加日俄战争。1937年七七事变后派往中国,在华北他就纵容部队烧杀劫掠。淞沪会战期间率军绕道杭州湾登陆。1937年12月12日率所部由中华门侵入南京,并伙同第16师团、18师团、114师团等制造了南京大屠杀。
谷寿夫被押往刑场途中。
1947年2月6日南京军事法庭公审,3月10日法庭宣判处死刑,谷寿夫不服上诉,4月25日蒋介石批示维持原判。4月26日被枪毙于南京雨花台。聚集的群众连绵数里,斥责怒骂声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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