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最后打死的并非汪精卫,而是与他情同手足的秘书曾仲鸣。曾仲鸣是曾醒的十弟,其妻方君璧是方君瑛的十一妹。
这次海外行刺,国内有过很多报道,行动组长陈恭澍也发表过长篇回忆录。
但各种描述出入极大,陈说行动组只向汪精卫开了三枪,而有史料却说:“自动枪猛烈扫射,曾仲鸣身上中弹累累,连方君璧都中了四枪。”尽管对经过说法不一,但公认:刺客之所以失误,是因为方君璧刚来河内,于是汪将自己的卧室让出,才使他们当了替死鬼。
没想到,这种“公认”遭到了汪文惺夫妇的断然否定。
史料上说他们住的是“高朗街27号”,但何孟恒指出,他们住在高朗街25号与27号——是两个相邻、每层彼此相通的三层洋房。
当年,汪精卫搬过几个住处后来到这里,汪文惺与何孟恒也是在这所洋楼结的婚。
二老拿出他们画的住房格局示意图:两套房屋的一楼和二楼都是客厅、饭厅,住着亲戚、司机、卫士、厨师等十多人;27号三楼临街的前房,是整个洋楼最整齐的一间,原打算当作新房,摆着新家具;后房住着孙中山已故助手朱执信的女儿和曾仲鸣夫妇的长子。
25号三楼临街的前房,是汪精卫夫妇的卧室,后房住着正度蜜月的汪文惺夫妇。
我追问:“汪精卫夫妇没有住过你们说的‘最整齐’的27号三楼前房?”
他们异口同声:“没有,他们从来没有在27号三楼前房住,搬进来后一直住25号三楼前房,从未移动。汪精卫连写文章都在自己卧室。”我又问:“曾仲鸣夫妇住进来之前,这间房没人住?”他们说:“没人住,只用来见客而已。”
这让笔者不解,有史料记载,当时的刺杀行动组还租了街对面的楼房,从顶层用望远镜观察。
“那么刺客从外面监视,应该看得见这临街的是一左一右两间房?”我问。二老回答:“这栋洋楼的前面没有楼房,相邻楼房是在右侧,如果他们从那里观察,只能从侧面看见27号前面这间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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