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群和黄永胜二人的谈话供出了黄永胜和林彪、叶群非同一般的密切关系。这份黄永胜自己的铁证,是他没有想到的,更是无法抵赖的。
法庭上所出示、宣读的许多证据都证明,黄永胜是林彪的同伙。法庭宣读了王飞的供词:1967年9月8日林彪下达反革命政变手令的当天,林立果从北戴河带来叶群给黄永胜的密封亲启件交王飞送达。
9月10日,林立果、周宇驰又把林彪写给黄永胜的一封亲笔信交给王飞在“必要时”送给黄永胜。
法庭用幻灯投影出示了这封密信的原文:“永胜同志:很惦念你,望任何时候都要乐观,保护身体,有事时可与王飞同志面洽。”信中的“有事时”,是他们搞反革命政变的隐语。
法庭还宣读了军委电话总机话务员马建英等六人的证言。
证明:在1971年9月6日黄永胜向林彪、叶群密报毛泽东主席南巡谈话内容后的7天中,黄永胜向在北戴河的叶群通电话16次。仅9月10日这一天就通话5次,其中一次长达135分钟。
审判员问黄永胜,你和叶群一次通话135分钟都讲了什么?
黄永胜编造说,那是在和叶群逐字逐句磋商、琢磨林彪8月16日讲话录音稿的最后定稿。法庭当即出示证据,证明林彪的这个讲话稿,早在9月5日就已完稿,并交由周总理批示送政治局传阅。黄永胜无言以对。
法庭接着调查1971年9月13日林彪叛逃后,黄永胜销毁他与林彪、叶群等来往信件、材料、笔记本和照片等罪证的犯罪事实。
法庭上宣读了黄永胜的原服务员杨红铎、警卫员秦立军的证言。黄永胜的原秘书吴玉琪也提供了证言。他们从1971年9月15日到24日,都看到黄永胜烧材料的纸灰和烧裂了的灰盆。
黄永胜在证据面前,只好承认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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