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黄永胜在林彪的指使下,歪曲历史事实,诬陷聂荣臻是“华北山头主义”后台,11月他又说:“每一个大转折总有些人出来反对主席的正确路线……聂荣臻这一辈子也没有干什么好事。这些人是不会死心的,一有适当的气候就会起来搞名堂。”
1968年5月,黄永胜在对贺龙专案组人员讲话时,大肆鼓动说:“贺案很重要,他是大土匪,大军阀,大阴谋家。这案很大,面很宽,有很多人,要在这个基础上继续努力。搞案子本身就是一场阶级斗争,要把埋在身边的定时炸弹挖出来,要猛打穷追,要团结一致,共同对敌……”他还扣压了贺龙元帅写的8封申诉信。
最惨无人道的是1968年8月,黄永胜与吴法宪召集罗瑞卿专案组开会,传达林彪对罗瑞卿的诬陷,说:“罗瑞卿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十分狡猾,可恶至极”。他还在原罗瑞卿专案组写的一个关于推迟罗瑞卿手术治疗的报告上批示“同意”,赞同对罗瑞卿进行不间断的审讯和斗争,待秋后再动手术。这使将军的左腿失去了安装假肢的可能,在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到了极大摧残。在处理彭德怀一案中,黄永胜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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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者按:刘甫江,湖南省隆回县七江乡水源村人,1943年出生。1963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6年10月调入总参谋部管理处,任林彪内勤警卫。1969年6月转业,任邵阳市纺纱厂保卫科长。“九·一三”事件发生后调出保卫科,以后一直在粮食部门工作,现已退休。下面是他任林彪内勤警卫期间的一些回忆,并由刘期贵整理成文。
“做客”黄永胜家
1968年5月初,黄永胜调任解放军总参谋长。一次,他与林彪闲谈时,流露出对家里的内勤工作不太满意。林彪随口说:“那我派小刘去你那里指导一段时间。”于是,我顺理成章地去了黄永胜家,指导他们的内勤工作。那时,黄永胜刚调总参不久,没有分配到适合的房子,正好乌兰夫被打倒,搬了出去,黄永胜就借住在“小西天”乌兰夫的房子里。黄永胜生活比较朴素,每餐二菜一汤,最爱吃的好菜是泥鳅、蚯蚓,黄永胜妻子项辉芳最喜欢吃饺子。那时,黄永胜很随和,外出不要警卫护送,大多是单独出车。
黄永胜家门前有一株大枣树,一人都抱不过来。这一年的深秋,枣子熟了,黄里透红,让人垂涎欲滴。一天下午,我就鼓动内勤人员小张,说:“只有你瘦小,快上树打几斤下来尝一尝。”他二话未说,马上爬上树,嘻哩哗啦打落七八斤。正当我们几个吃得津津有味时,恰巧黄永胜回来了,他立即拉下了脸,严肃地批评道:“这不能吃,吃了的,把钱补上,剩下的上交总参服务处。”在党小组生活会上,他要求我们作深刻检查,逐个进行了自我批评。
1969年元旦那天,黄永胜做东,邀请我们几个内勤工作人员吃晚饭。晚宴相当丰盛,全是野味,有野骆驼肉、野猪肉、野兔肉、野狐狸肉、野鸡肉……,这些都是卤好的,酒是他出使阿尔巴尼亚担任军事代表团团长时,领导人赠送的,打开时,香气四溢,让人大饱口福,但规定每人只饮三杯(装一两的杯子)。我和陈司机酒量最大,仅仅三杯酒,怎能过瘾,于是我俩等黄永胜夫妇退席后,又用报纸把吃剩下的菜,包了一大包,到陈司机的卧室对饮起来,我俩也订了个“君子协议”:他喝三杯,我喝一杯。结果,我还是喝得酩酊大醉,而他却泰然无事,第 二天照样开车。我一直迷迷糊糊睡到第二天早晨九点多钟才起床,黄永胜见我醉眼惺松,知道昨晚又和陈司机干了杯,他提醒我道:“你怎能和他过量,他是有名的‘八斤半’。以后要吸取教训,千万不要吃过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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