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赶紧把仓库里的枪支拿出来,发给工人民兵——我们要建立第二武装!”
王洪文曾说过,搞民兵,他是内行——“文革”前,他在上海国棉十七厂就是民兵连长。
1967年8月4日,王洪文出任总指挥,踏平上柴“联司”,这位“造**司令”就已经意识到手中要有一支“武装力量”。
张春桥也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他在总结踏平上柴“联司”的“经验”时,就亲笔写下关于“武装左派”的七点意见。
1967年8月7日,姚文元从北京打电话给王洪文作了具体布置:“春桥同志和我共同表示一个明确的态度,支持成立上海民兵指挥部,建议先组织武装民兵十万人左右。”
那时候,张春桥、姚文元是王洪文的“首长”。1967年9月,在上海外滩三十二号,王洪文以“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的名义,召开会议,落实“首长”的“重要指示”。
一支上海工人武装队伍,便在“斗争”中建立起来了。
从一开始,王洪文就强调:“军队不能领导民兵,民兵的领导权要掌握在上海市委手里。”
王洪文曾直言不讳地说:“在上海民兵成立的时候,张春桥就把这个任务交给了上海‘工总司’来组织,就避开了上海警备区,实际上就夺了上海警备区的民兵领导权。”
王洪文还点明了其中的奥秘:“因为上海警备区有两派。这两派中间,实权是掌握在不支持上海市委这一派手里。”
王洪文向上海两家工厂下达了制造步枪的命令。这些步枪,用来武装上海民兵,据说这叫“自力更生”。
他又向部队要来一批重武器,武装上海民兵,其中有一三○火箭炮、一二二榴弹炮、八五加农炮以及水陆两用坦克二百三十四辆,摩托车四百三十八辆。
这么一来,上海民兵成了一支颇有战斗实力的武装。
王洪文抓民兵工作,还有所“发明”。1970年6月7日,王洪文在上海国棉十七厂的民兵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民兵三位一体”,亦即把“民兵、治保、消防”三者结合在一起。
在王洪文成为中共中央副主席之后,在1973年9月18日,他对上海国棉十七厂的代表说:“厂里的‘三位一体’经验,要抓一抓,总结一下,否则我在北京讲话讲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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