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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十万八千里,就没见过这么善良的妖怪

对天竺国玉华州的老百姓来说,这是一个永生难忘的日子。

这一天,来自东土大唐几个相貌丑陋的和尚,合力把城外的妖怪黄狮精一伙一网打尽,满门抄斩。

然后,那个猴子模样的行者自作主张,做出了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决定:叫屠子来,把那六个活狮子杀了,共那黄狮子都剥了皮,将肉安排将来受用。

把一个留在本府内外人用,一个与王府长史等官分用,把五个都剁做一二两重的块子,差校尉散给州城内外军民人等,各吃些须:一则尝尝滋味,二则押押惊恐。

好吃不好吃不知道,书中描写,老百姓分到肉以后,那些家家户户,无不瞻仰。这真是:风水轮流转,今年到我家。从来都是妖怪吃人,没想到,今天我们人吃妖怪。

这件事在妖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兔死狐悲,唇亡齿寒,广大妖怪无不沉浸在巨大的悲痛和无比的愤怒之中。

死不可怕,既然出来混,就不怕横尸街头。但好歹你给留个全尸,身为妖怪,黄狮精都没说吃你们唐僧肉,你却让全城百姓分吃我们的遗体,这也太狠了吧,还讲不讲一点儿江湖道义?

纵观黄狮精短暂的一生,除了一时糊涂偷过东西之外,并无其它恶行,差不多是《西游记》里最善良、最仁义、最守规矩的妖怪,却偏偏遭受如此待遇,苍天啊,大地啊,公平何在?天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