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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你以为还活在民国?杀人偿命,抓起来

上海市公安局对这起手段极其残忍的上海解放后第一起故意杀人案十分重视,对凶手姚祖舜进行了严密地审讯。经查,姚祖舜抗战胜利后从天津来到上海,从事投机生意赚了大量钱财,之后利用其财势和地位,恣意侮辱玩弄妇女。

姚祖舜供认的就有舞女陈某、保姆王某、被害人宋紫萍,甚至还有尚未成年的小保姆蔡某。姚祖瞬不但想长期占有宋紫萍,同时还想占有其他女人。最后宋紫萍发现其用心后准备与之脱离关系,姚祖舜因此怀恨在心,才对其下了毒手。

综合各种情况,法院判处姚祖舜死刑,并于1949年9月21日向姚祖舜下达判决书。姚祖舜对此判决不服,提出上诉。原审法院依据职权移送到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复核。市军管会经刑事复核,发文“原判决核准,姚祖舜之申请驳回”。

1949年11月23日下午2时,姚祖舜被执行死刑。随着一声枪响,在提篮桥监狱刑场内,上海解放以后第一起杀人案告终。杀人凶手姚祖舜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宋紫萍的家人也得到了一些补偿,更为关键的是,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肯定。

(责编:李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