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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京审判为何没把天皇判死刑?这才是核心真相

初期,其他国家的检察人员尚未到达日本,基南主要倚重美国检察官工作。1946年2月以后,成立了由干练的英国检察官考明兹·卡尔为首的由各国检察官组成的检察局执行委员会,推进了罪证调查和被告名单拟定工作。

参加国际检察局工作的11国中,美国、中国、英国、澳大利亚检察官都带来了本国提出的战犯名单,其中美国为30名,中国为12名(后追加了21名),英国为11名,其他国家没有提出战犯名单。但这些名单只是确定战犯名单时的参考,并没有将其作为确定战犯的基础。

经过国际检察局执行委员会的反复讨论,1946年4月10日,检察官会议最后确定了东条英机等26名被告。其中,土肥原贤二曾被认为证据不足,会上酝酿将其刷掉。但与会的中国助理检察官向哲濬表示,土肥原是日本侵华的主要责任者之一,中国会很快提供有力的罪证材料。据此,会议将土肥原贤二列入了被告名单。

但是,上述26名被告名单确定后,曾经抵制美国专断行为的苏联检察组抵达日本,在了解了26名被告情况后,要求增加被告名单。检察官会议经过投票,同意追加梅津美治郎、重光葵为被告,这样,最终的东京审判被告名单由26人增加为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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