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励耘1978年4月被开除党籍,送往秦城监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他给中央写信,承认自己犯了严重错误,也对一些问题进行申诉。1981年2月,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于克法签署了一个文件,大意是陈励耘参与了林彪反革命集团的阴谋活动,但考虑他的实际情况,决定对他免予起诉。
1981年底,中央军委政治部、空军政治部、劳动人事部、民政部对陈励耘的待遇联合下了一个通知,大意是:退出现役,由民政部门管理,并拨款为他在离上海不远的一个小县城里买了一套住房。陈励耘终于过起了普通老百姓的生活。 2004年12月,陈励耘病故。
王维国:出狱后“怨气”最大
因参与林彪反革命集团在“五七一工程”谋害毛泽东的罪行,时任空4军第1政委兼上海市革委会副主任的王维国也在“九·一三”后被逮捕,抓捕王维国的行动同样是由王洪文“引蛇出洞”,由许世友具体部署。
1985年,王维国被遣送河北老家,出狱时他被告知早已开除了军籍、党籍,所以他极为愤懑,甚至破口大骂起来:“党章规定,开除党籍要本人参加,支部大会通过,上级党委批准。我什么时候参加过支部大会?上级党委什么时候批准的?文件呢?会议记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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