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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蒋介石同意统一的六大条件,肠子都悔青了

大陆方面,曹聚仁于1956年7月到北京采访,受到了绝非记者所能享受到的待遇。据中央文献研究室所编的《周恩来年谱》,经由1956年7月11日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的讨论,当年7月13日、16日和19日,周恩来三次接见曹聚仁,“先后由邵力子、张治中、屈武、陈毅等陪同”。

而在第二次接见中,周恩来说:“国民党和共产党合作过两次,第一次合作有国民革命军北伐的成功,第二次合作有抗日战争的胜利,这都是事实。为什么不可以第三次合作呢?”于是,8月14日,“国共可以第三次合作”的重要信息,便首度由曹聚仁所供职《南洋商报》向外发布出去。回到香港后,曹聚仁立即将他在大陆和中共领导人接触的详细情况转告了台湾方面。1956年之行,拉开了曹聚仁近十年两岸“密使”工作的序幕。

【中共开出合作条件:台湾政权仍归蒋介石】

据历史学者范小方及毛磊所著的《国共谈判史纲》记载,在曹聚仁担任两岸“密使”的同时,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政协委员章士钊(他是1949年参加过北平(即现在的北京)和谈的南京政府代表团代表)也为国共接触而奔波。

在此之前,章士钊曾带着中共领导人给蒋介石的信来到香港,会见了国民党驻香港负责文宣工作、主持《香港时报》的许孝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