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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高官贪腐246元7角,毛泽东:处决!

1933年12月28日,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人民委员会会议,讨论了左祥云及总务厅腐败案件。1934年1月4日,中央人民委员会公布了对“中央总务厅长赵宝成撤职,管理处长徐毅拘押讯办”的决定。

1934年2月13日,中央苏区最高法院在中央大礼堂开庭公开审判左祥云及有关人员。审判历时近五个小时。法庭认定:“左祥云贪污公款大洋246元7角。勾结徐毅打介绍信到下肖区,准备有计划的逃跑,勾结反动分子刘良芹、刘良棉买卖路条(刘良芹卖给左犯路条一张花10元,刘良棉送左犯逃跑至江口给了5元)。盗窃我们的军事秘密图去献给白军,并企图逃到湖南组织蒋介石的游击队来进攻苏维埃,又私偷公章和介绍信到雩都参加主席团会议,企图做反革命的活动。”

法庭判决左祥云死刑,执行枪决。同时,对其他有关人员做了相应判决。1934年2月18日,对左祥云执行了枪决。

而当时负责调查左祥云的是何叔衡。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设立了中央工农检察人民委员部(1934年2月改称工农检察委员会)。很快,一场以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惩腐肃贪运动在中央苏区展开了。运动主导者就是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55岁的何叔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