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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功赫赫的丁盛将军被开除党籍到底“冤不冤”?

大胆将军丁盛的冤案至今不能翻案的玄机

看完《丁盛将军回忆录》,觉得该书平铺直叙,虽然谈不上全面完善,但起码让我们可以看到一个穷人的孩子,从士兵到将军的英勇历程。也可以从中摸索出一些历史的蛛丝马迹。

该书的封页到也精确地总结了丁盛的一生:“战衡宝,平西康,攻瓦弄,人称大胆将军;离新疆,出广东,谪京沪,民为落难英雄。”

回忆录中关于丁盛在文革之前的历史,无论是叙者,作者和迟泽厚的附文也都没有大的异议。为其鸣不平和深感冤屈的恰恰就是在1977年3月24日以后。

我们现在从众多的回忆文革的文章中,给人的影像就是文革如何惨无人道、如何栽赃陷害,但是通过《丁盛回忆录》,我们却得出的结论是文革中,即使是犯错误和犯严重错误的人,只要他愿意承认错误和改正错误,毛主席和当时的共产党都会给予改正的机会和出路。象邓小平这样的第二号走资派头子,毛泽东的共产党还是本着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给予“复出”的机会,而不是一棍子打死。而恰恰是文革后,象丁盛这类对革命有着显著贡献的功臣,因为冤假错案而遭到惨无人道的待遇。

在1971年913事件前,毛泽东南巡时在长沙与丁盛、刘兴元的著名谈话,就再次表现了毛泽东作为一个领袖,爱护干部,,对在路线斗争中可能犯错误的高级干部给予及早的帮助和批评。不要让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有时甚至是非常直接的棒喝,咧如“1971年8月,在长沙,毛泽东指着我:‘丁盛、刘兴元,你俩跟黄永胜的关系这么好,来往这么多。黄永胜倒了你们怎么得了?’”(《丁盛回忆录》p219)。但是丁盛对毛泽东的讲话,当时并没有立即的表态,到底是与党中央、毛主席保持一致呢?还是怀别的想法。其暧昧的态度,难道不让处在异常凶险的政治斗争的另一方产生疑问吗?可是直到丁盛出了这本回忆录,他任然对毛泽东对他的提示和帮助,不仅没有正确的认识,还抱有些许埋怨的心态。

在 913事件之后,丁盛也被审查,但是当证明与林彪集团没有瓜葛之后,1972年3月,他仍然被中共中央任命为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广州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73年 12月,经毛泽东、中共中央批准调任南京军区司令员。并没有因林彪事件而受惩处。直到1977年3月26日,被后来的华国锋权力当局停职审查,“1982 年10月29日经党中央、中央军委批准,同意开出丁盛的党籍”(《丁盛回忆录》p307),开始了他的蒙冤暮途。

丁盛之所以被被勒令退出现役、开除党籍,其最大的罪状是:“参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密谋武装叛乱的活动”。

《丁盛回忆录》在为丁盛鸣冤喊屈时,虽然为自己列举了许多的功劳和被冤屈的事实,但是却犯了一个明显的错误,他和该书的作者都漠视或不明白政治的现实。也可以发现许多当年参加革命的一些“老干部”,他们为共产主义奋斗的目标和觉悟并不明确和清晰。阶级斗争的警钟并没有让他们惊醒。

该书所记述和附录的丁盛叙述的材料,千方百计地试图与“四人帮”划清界限,揭露一些“四人帮”的所谓“罪行”,或者江青到广东的一些鸡毛蒜皮的生活小事来表明丁盛与“四人帮”不是一路人。结果,只能让读者感到该书的幼稚和对政治的极端不成熟。

另外又犯了一个低级的错误,因为华国锋后来成了“落魄王孙”,所以,作者就以华国锋为靶子,将丁盛的被冤屈当成了丁盛与华国锋的个人恩怨,或华国锋的心胸狭隘所制造的“冤假错案”。但是,丁盛被最后宣布“退出现役和开除党籍”的时间是1982年10月29日。而华国锋早在两年前,都已经是处在“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的境地。通过查看(新华网)华国锋同志生平,可以知道“1980年9月,华国锋同志不再兼任国务院总理职务。1981年6月,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上,他辞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职务,至1982年9月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副主席。”

由此可知,对丁盛的处理决定,与华国锋是毫无瓜葛的。

那么,当时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特别是将军权牢牢把持于手,任何人不能染指的“帝王”是谁呢?恐怕除“总设计师”外,不可能作第二人想。直到1999年丁盛还通过黄火青上述给中共高层,希望恢复党籍军籍,但得到的答案是:“案不能翻,生活可以适当改善。”(《丁盛回忆录》p392)

这其中的玄机何在呢?

其实丁盛的悲剧就在“错误的时间,到了错误的地方”。丁盛于1973年3月调任南京军区司令员,恰恰又经历了华国锋发动的逮捕“四人帮”的宫廷政变。

华国锋以及后来邓小平在审判“四人帮”所定的罪状之一就是:“发动反革命武装叛乱”。

如果只凭所谓“上海民兵”的几万条枪(还是轻武器),而且“上海民兵”又远离北京千里之外,难道就凭“四人帮”几个手无搏鸡之力的书生妇孺,就要与两百万的陆海空三军叫板,搞武装对抗,就要搞“武装叛乱”,那岂不是太匪夷所思,滑天下之大稽吗?

所以,无论如何在“政治需要”的情况下,都要“找出”几个军队的“同党”垫背,才能让真正搞阴谋诡计和反革命政变者“自圆其说”。所以,恰好在南京军区的“军头”丁盛,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四人帮的同伙”。而且,丁盛也就注定“案不能翻”。

如果丁盛的“冤案”能翻,那么当初逮捕“四人帮”的“起码理由”也就不存在了。也就推翻了强加在“四人帮”头上的不实之词,也就让现在窃据高位的王公大臣失去了存在的“法理依据”。所以,丁盛之冤案是万万不能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