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史海钩沉 > 正文

老蒋的国民政府有多腐败,毛主席一句话道破天机

与“军队生产合作社”相配套的,还有“军队消费合作社”,目的是“避免中间商人的榨取,直接向生产者批购货物,分配给社员”,也就是部队筹集资金成立专门组织,谋求以最合适的价格为士兵购进必需品,改善生活。

但结果与初衷相反。许多军队将领对生产没有兴趣,对为士兵采购物美价廉的日用必需品也没有兴趣,反以“军队合作社”的名义投入到经商当中。

到了抗战中后期,军队已然普遍经商。蒋介石曾在1942年9月9日痛批此种现象:

“本来我们提倡军队设立合作社的原因,为改良官兵生活,这种良法美意应该推行尽利,但天下事有一利必有一弊,现在我们军队当中竟有借口合作社名义来经营商业,仅作为营私舞弊的渊薮,尤以沿江沿海附近一带交通冲要的驻军为甚。……现在军人经商的流弊恐各战区都不可免,希望各位司令长官与总司令严切取缔与禁绝,如有经营商业贩卖仇货的,一律视作通敌论罪。”

与军队经商相生的另一弊病,是军队走私。这些走私,往往也以“军队合作社”的名义进行,严重扰乱了地方正常的商业经营。比如,1936年江西公路营运专员熊大惠曾制定过一份《整理江西公路营运管理计划》,其中明确说到须取缔军队消费合作社私运货物:

“本省各驻军队,多有消费合作社之设,其原意本良佳。但迩来时有私运货物闻,影响本处正当营业殊甚,故为维持本处营运业务计,实应呈请省府,转咨各军长官,严饬所属消费合作社,嗣后不得再私运货物,致妨本处营业之进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