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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政府档案曝光腐败程度 毛主席一句话道破

这个问题,可以从党、政、军三个方面,进行扼要的勾勒。

一、先说国民党。

若把“腐败”限定为狭义的“贪腐”,那么国民政府在“党”这个方面,因地方各级党部力量薄弱、地位低下,并不具备大规模“贪腐”的能力。

但若将“腐败”的定义扩大至“不作为”、“反作为”的范畴,那么,国民政府的地方各级党部,因鲜有作为,可以说是非常“腐败”。

1927年,国民党开启“一党训政”,但党力实际上相当薄弱。国内普通党员数量,1927年4月的统计数据是约60万;“清党”之后,1928年3月的统计数据是约22万。9年后,在1937年1月,仍只有52万余人。1935年的数据显示,国民党党员与全国人口的比例是1:990。

除了党员数量,地方党部建设方面的数据,也颇能说明国民党党力的薄弱。1934年,国民政府成立的第7个年头,仍只有不足40%的省份建立了国民党省党部;只有不足17%的县,成立了国民党县党部。到了1936年,全面抗战爆发前夕,豫、皖、闽、云、贵、川、陕、甘、宁、青、新等省区,正式的省党部仍没能建立起来。山西省党部长期被阎锡山排挤,直到抗战中期才恢复;山东省党部被韩复榘压迫变成了地下党,直到韩被处死才得以恢复;两广的党务完全独立于南京政府之外;东北、华北地区公开的国民党组织活动,也几乎销声匿迹。省一级尚且如此,县及以下,自然更谈不上有什么“党力”可言。

由薪俸数据,也可以看出国民党地方党部的地位低下。全面抗战爆发前,一个省政府委员月薪500元,外加办公补贴,可实得一两千元,而一个省党部委员月薪仅有150元,办公补贴近乎为零。一个县长的月薪为250-300元,一个县党部书记长的月薪只有40元。抗战爆发后,这种待遇悬殊急骤扩大。1941年,云南省政府委员月薪560元,省党部委员会月薪仅1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