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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冠一怒为花边”:鲁迅为数百元痛骂此人

我最末问《奔流》稿费的信,是上月底,鹄候两星期,仍不获片纸只字,是北新另有要务,抑意已不在此等刊物,虽不可知,但要之,我必当停止编辑,因为虽是雇工,佣仆,屡询不答,也早该卷铺盖了。现已第四期编讫,后不再编,或停,或另请人接办,悉听尊便。

鲁迅终其一生对经济收入一直重视,一直为经济独立而奋斗。当年鲁迅被蔡元培邀请担任教育部佥事,薪水是每个月200大洋,这在那时属于中产阶级,因为当时北京市民一个月有二三十元已可维持小康水平。但北洋政府经常拖欠工资,鲁迅实际拿到的远不到此数。鲁迅是长子,要负责养家,每月要把一半工资寄给绍兴老家,还要承担周作人在日本留学的费用。后来鲁迅的母亲、妻子和周作人、周建人兄弟等都来到北京,鲁迅的负担就更重了。按说周作人也在北大任教,两人的收入维持这个大家庭没有问题。但一方面是收入常常不能及时得到,一方面是周作人的日本妻子掌管财务,花钱大手大脚,以致入不敷出。在鲁迅这一时期的日记中,常常有他向朋友借钱的记录。而且这个时候的鲁迅,虽然发表很多白话小说,却很少有稿费收入。稿费成为收入的主要来源,是鲁迅到上海后的事情。如今他既然知道出版商拖欠版税,当然要采取必要措施追回。

就在鲁迅请好律师的那天也就是1929年8月12日,他终于收到李小峰的回信,其中还有给鲁迅的版税及编辑费各五十元,这更坚定了他打官司的决心——因为不仅只有五十元版税,而且编辑费原来一直是一百元,李小峰在没有任何解释的情况下就减为五十元,鲁迅一气之下把这钱给退了回去。而且北新书局不但把出版重点转向教材和儿童读物,甚至为了赚钱竟然在鲁迅主编的《语丝》杂志上刊登低俗的性病广告——这更让鲁迅无法忍受。当天晚上他写信给李小峰,以停止编辑杂志表示抗议。信中这样的文字明显看出鲁迅的愤怒:“虽是雇工,佣仆,屡询不答,也早该卷铺盖了。”

那时上海一个四口之家,家庭收入每月100元至200元算是中等阶层,每月60-70元属于一般市民阶层,而贫民阶层的收入不到30元。鲁迅的小家庭马上就是三口人,还要请保姆,孩子的出生、抚养以及在北京的母亲和原配朱安的生活费等等,都是沉重的经济负担。鲁迅一直热心帮助青年以及购买藏书,还定期资助“左联”和一些文学社团,这也是不小的开支。所以鲁迅必须保证每月收入在300元左右,才能获得相对安宁的生活环境。然而1928年鲁迅在上海的平均月收入只有一百九十多元,这当然有刚到上海暂时没有更多作品的原因,但北新书局克扣版税才是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