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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亡了以后那些赔款怎办?还需继续赔偿吗?

从1840年到1912 年,清朝因为共需要支付给列强13亿两白银,而当时清朝的年才收入8千万两白银,这些赔款相当于清朝16年财政总收入,清朝16年不吃不喝才能还清,这还不包括利息,如果这样清朝都不亡,那真是没天理了。

还大清在还没亡的时候,孙中山为了得到西方列强的支持,避免他们干涉,同意推翻清朝后,仍然承认条约有效。会继续偿还赔款,大清亡了之后偿还赔款的担子就相继落到了北洋、民国政府身上,这13亿两白银的赔款,中国一直支付到1938年才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