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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妃“落井”之谜:谁是将她置于死地的主谋?

紫禁城里,有许多水井。在所有的井中,一口位于贞顺门内的不甚起眼的井,名气最大,成为今天故宫游客必到的景点之一,这就是“珍妃井”。

珍妃,他他拉氏,镶红旗满洲人,生于光绪二年(1876年),光绪十三年与同父异母的姐姐一齐由广州北上,送选秀女,第二年被选封珍嫔,得到光绪的宠爱。光绪二十年正月,因慈禧六旬庆典,晋封为珍妃。

但就在同一年年末,这位不过十八岁的女子,命运开始逆转,一步步“走向”那口后来以她为名的水井。

国法亦家法

那一年,甲午战争爆发,主战的“帝党”与主和的“后党”僵持不下。珍妃的兄长礼部侍郎志锐等弹劾以李鸿章为首的主和派大臣。为打击“帝党”,慈禧以“近来习尚浮华,屡有乞请之事”为由,于十月二十九日(11月26日)将珍妃和她的姐姐瑾妃降为贵人。

十一月初一日,慈禧发布了一道措辞严厉的懿旨:

皇后有统辖六宫之责。俟后妃嫔等如有不遵家法,在皇帝前干预国政,颠倒是非,着皇后严加访查,据实陈奏,从重惩治,决不宽贷。

同日,慈禧又特地给瑾妃和珍妃下了一道懿旨,直接予以斥责:

瑾贵人、珍贵人着加恩准其上殿当差随侍,谨言慎行,改过自新,平日装饰衣服俱按宫内规矩穿戴,并一切使用物件不准违例。皇帝前遇年节照例准其呈递食物,其余新巧希奇物件及穿戴等项不准私自呈递,如有不遵者,重责不贷。特谕。

从后一道旨意不难看出,后来人们常说的珍妃“喜作男子装”,与光绪“时常互换装束,以为游戏”,并非向壁虚构。1948年出品的电影《清宫秘史》里,就有此类的情节。

第二天,珍妃手下的太监高万枝因“诸多不法”之罪名,未经审讯,即交“内务府扑杀”。杀奴震主,意向显然。

约一年后,即光绪二十一年十月十五日(1895年12月1日),甲午战事已尘埃落定,禁宫之内的“婆媳”关系略趋缓和,慈禧恢复了珍妃和瑾妃的位号。